“審判長.…”
“檢方公訴控告如下:”
“關于周立在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期間,使用兇器緻執法人何平死亡一案當中。”
“檢方認為,在本案中,事實依據充足,證據清楚,何平死亡是既定的事實。”
“并且由于何平是執法人員,而且案發過程中,是處在執法的過程當中。”
“也就是說,當時的城管執法人員在進行,執法的期間,何平遭受到了周立的故意傷害。”
“由此,可以明确的看出,周立故意傷害成立,并且産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和極其惡劣的行為後果。”
“基于以上。”
“我方認為,周立形成了故意傷害緻人死亡。”
“由于産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和惡劣的情形。”
“推薦刑期:死刑。”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蔡萬強在陳述完畢以後,低頭看了一眼訴訟材料,緊接着又擡頭看了一眼審判長席位。
周立故意傷害是事實緻人死亡也是事實。
對于蔡萬強而言,這場庭審沒有什麼其他的問題。
隻是.…在審判長讓被告方進行陳述的時候。
蘇白直接反駁了對方的觀點。
“審判長,我方本次做減刑答辯。”
“我方認為本次案發過程,我方當事人周立和何平,應當都承擔相應的責任。”
“再有.…”
“周立緻何平死亡,并不是他所想要看到的結果。”
“我方認為,檢方的推薦刑期過重,應當通過整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出發,對于我方進行較輕的判決。”
蔡萬強在聽到蘇白的陳述後,不由得愣了一下。
較輕的判決?
舉手示意後開口:“那麼被告方委托律師認為這個較輕的判決應該是什麼呢?死緩?”
蘇白看了一眼訴訟,思考了數秒後開口:“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
不是.…緻死執法人員,竟然要求法院方面判決有期徒刑?
瘋了吧?!
這種訴訟要求怎麼可能達成。
蔡萬強當時在腦海中隻有這麼一個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