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委托人席位上,姜民整理了一下相關材料,緊接着開口為被告人開罪。
“審判長,我方不同意和不認為我方是強迫未遂。”
“我方對于一開始進行立案的罪名就有一定的異議。”
“我方在強迫未遂這一觀點上并不認同。”
“那麼請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一下你方的觀點。”
審判長微微皺了皺眉,開口讓姜民繼續陳述。
姜民繼續開口:“我方認為,在本案當中,我方的行為隻構成了相關性的猥亵行為。”
“應當根據管理治安法,對于我方進行處理,拘留10到15工作日。”
審判長:“具體情況呢?”
“具體情況是,我方當事人并沒有強迫受害人林文慧發生關系。”
“從案子的整個過程來說,我方當事人是在和林文慧打過招呼之後才實施的猥亵行為。”
“如果是強迫發生關系,那麼我方當事人為什麼要和林慧打招呼?”
“并且我詢問過我方當事人的主觀意願。”
“我方當事人的主觀意願是——想要和林文慧交一個朋友。”
“在被林文慧拒絕以後,進行了一定的騷擾,并且在醉酒的情況下,我方當事人并不知道自己下手的力度有多大。”
“在這種意識不清楚的情況下,不存在主觀的強迫。”
“隻是進行了相關的猥亵行為。”
“對于這種情況,依照管理治安法。”
“而不是依照強迫未遂的罪名去進行定義。”
面對這種情況,蘇白舉手示意,在得到審判長的同意後開口詢問:
“那麼我想請問被告方委托律師對于猥亵的定義,是怎麼定義的呢?”
“你說當事人并沒有主觀意願,去實施強迫行為。”
“可是他為什麼要去扒受害人的衣服,這種程度已經遠遠超過了猥亵的法律定義吧?”
“并且如果不是受害人的強烈阻止,這種行為還要繼續下去。”
面對蘇白的詢問,姜偉看了一眼訴訟材料,整理好自己的思路:
“因為我方當事人是在醉酒的情況下,并且有一方面原因是因為他是留學生。”
“可能對于國内的一些禮儀方面不是太清楚。”
“所以出現了這種行為。”
蘇白:???
對國内禮儀方面不是太清楚這一點.…能說的過去嗎?
肯定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