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白不是很理解這種行為,但是這個判定肯定是需要駁回的。
畢竟按照林鳳如的邏輯來講,這完全是用虛空證據來給方如風判罪!
能判嗎?
肯定不能判!
這已經是再審案件了,如果再判,那隻能讓最高檢來指定案件判決。
到時候浪費了時間,說不定已經離婚,對于委托人來說是一重大的損傷。
蘇白當即舉手示意:“審判長,我抗議!”
“我方不同意駁回我方意見!”
“我方要的隻是判定的證據,而不是法定情理!”
“在刑事判決中,依照刑事訴訟法,第55條,判決需要依據證據确實充分的法定條件。”
“沒有客觀事實證據,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剛才審判長的陳述有證據嗎?”
“審判長的判定和駁回,隻是依照着審判長認為的法理觀點!”
“可實際證據呢?”
“實際證據就是審判長在後續想象的,方如風會出現客觀上的犯罪預備行為是嘛?”
“就算是方如風,會在後續出現客觀事實上的犯罪預備行為。”
“可是那又能怎麼樣?”
“現在沒有證據,就不能夠進行判定!”
“如果按照審判長的這種做法,那麼可能沒有幾個人不會被判有罪。”
“審判長在庭審上具有審判權,可是在法律上并沒有法律的解釋權利。”
“我方希望審判長能夠依據事實和證據,對于該案件進行相關性的判定。
而不是依照着法定的情景及其他可能性來進行判定。
在刑事訴訟當中,應當依照相關證據。”
“以上是我方的抗議!”
.….
蘇白在抗議後,擡頭看向正在眉頭緊皺的林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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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
當庭解除委托!去最高檢讨說法(小勁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