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第2頁)

  “這完全是在侮辱我的人格和我的尊嚴。”

  “嗯.…對于這些暫時不提,那你認為你有沒有可能觸碰到?”

  夏明遠聽到這個問題,陷入沉思。

  有沒有可能觸碰到?

  “這個有一定的可能,但是在我的記憶中,沒有過這種情況。”

  “那麼你怎麼能夠證實,沒有這種情況?”

  “根據你剛才說的,你也說過了有可能會觸碰到。”

  “那麼你是不是觸碰到了,但是在庭審上,因為受害人沒有證據,所以你一口咬定,自己沒有觸碰到.…”

  “你能不能用客觀的事實證明一下,你沒有觸碰到受害人的隐私部位?”

  “或者說,你觸碰到了,但不是故意的。”

  “你能不能拿出你在主觀上不是故意的證據?”

  在聽到第一個問題的時候,蘇白覺得這個問題還很正常。

  因為在庭審上需要考慮各種可能性,需要深入的了解具體的情況。

  可是最後幾個問題是什麼鬼?

  讓犯罪嫌疑人用客觀事實證明來證明他在主觀上沒有故意性!?

  先是問有沒有可能,存不存在不小心觸碰到了。

  然後再以這種情景套入進現實情況。

  讓夏明遠自己證明自己無罪.…

  所以繞來繞去,都是TM的,想要走個正常流程來判決夏明遠有罪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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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0章

當庭拍桌質問!合議庭如何定義法定情景?!(小勁爆)

  對于審判長在庭審上的連續幾個問題。

  說實話….

  太具有傾向性了。

  基本上與一審時的判決以及卷宗上所記載的相關情況相差不大。

  隻不過在一審卷宗的記載上.…

  當時庭審宣布判定的情況,要比本次二審直接的多。

  面對審判長的數次傾向性提問,蘇白直接舉手示意。

  “審判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