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再陷入這個話題當中,她知道,自己還是吃虧的。
李雪珍小臉緊繃,繼續開口:
“審判長,我方還有其他的證據能夠證明,被告方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侵權行為。”
在得到審判長的同意後,李雪珍當即從自己身旁拿出了兩塊面闆。
一張是喬丹成名的飛人樣闆——空中扣籃的姿勢。
一張是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商标面闆。
李雪珍表情嚴肅的看着被告方席位,然後開口:
“這兩張面闆是按照1比1來進行複原的圖闆,一張是喬丹的成名飛人樣闆,空中扣籃姿勢圖。”
“另一張是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商标面闆。”
“讓我們來對比一下。”
說着這話的同時,李雪珍将兩張面闆折疊在一起。
喬丹的成名飛人樣闆中間是镂空的,與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商标面闆折疊在一起。
完全吻合。
李雪珍雙手舉着吻合的兩張面闆,開口:
“從對比當中能夠明顯的看出來,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商标。”
“與我方當事人,也就是喬丹先生的最著名的空中飛人姿勢,也就是在空中進行投籃的姿勢1比1吻合。”
“這一點被告方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應該怎麼進行解釋?”
張遠在聽到李雪珍的質問的時候,不自覺的笑了笑。
怎麼進行解釋?
這一點可太好進行解釋了!
張遠看着李雪珍手裡面的兩塊面闆,然後笑着詢問:
“我想請問一下原告方。”
“你拿着的兩張面闆,關于你方當事人喬丹先生的面闆很清晰的刻着五官,以及相關的姿勢。”
“可是我方的商标上有什麼明顯的特性沒有?”
“你方商标上有明顯特性!”
李雪珍小臉嚴肅繼續開口:
“這個舉着籃球的空中飛人的姿勢不是明顯性的标志嗎?”
張遠聽到這話,臉上洋溢着勝券在握的笑意:
“舉着籃球的空中飛人的姿勢?”
“對!”
“這是喬丹的标志性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