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認為所有的一切行為都要講究實際性的證據。”
“沒有客觀的事實證據,就不要在庭審場上進行陳述。”
“我方的陳述完畢!”
最後一段話,周偉的陳述非常的明顯。
就是直奔着蘇白去的。
就是在告訴蘇白,沒有證據,那麼就不要陳述出來,陳述出來法院也不會進行采納。
其他别的暫時不說.…
醫院方面,是最難取證的地方。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出現醫療事故和推薦高價藥,你不能從這一點上來判定醫生的主觀。
或者說.…
你不清楚對方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
就像林文傑所陳述的。
他推薦高價藥是好心,但是沒有想到李棟竟然會這麼認為他。
但實際上呢?
實際上,林文傑為什麼要這麼做?
實際上,林文傑這麼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拿回扣,這些說辭不過是為了掩蓋其行為而已!
周偉心裡面也非常的清楚這一點,可是為了醫院方面的名譽和遮羞布。
在庭審上,他隻能着重的去淡化這一點。
周偉将目光落在上訴方席位上,醫療官司是他最在行的。
如果對方拿不出實際上的證據。
那麼,這一次庭審最多隻能免除一個尋釁滋事的刑事責任。
至于其他的.…就不要再多想了。
另一邊。
蘇白在注意到周偉的目光後,表情平靜,并沒有太多的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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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陳述重要内容,判定第一結果!
周偉的表述内容說起來非常的簡單——
沒有證據來證明林文傑,是故意出售高價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