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告方認為本次判決有異議,或者是有其他情況,可以進行上訴或者是提交的監察部門進行審查。”
“下面繼續針對,賠償金額進行讨論。”
“請原告方委托律師陳述你放,索賠十二萬餘元賠償金額的依據。”
“.….”
審判台席位上,張夢偉在說完這些話,目光直直地看向蘇白。
他轉移話題,這一點沒有任何的問題。
同樣也不怕蘇白去上訴或者是提交監察審查。
因為提交檢查審查能審查出來他什麼?
審查不出來一丁點的毛病。
上訴,當然可以上訴。
上訴到高院,高院就算是做出了不一樣的判定結果。
那麼他又能有什麼問題呢?
無非就是到年終的時候扣一點績效。
事實上蘇白的提問非常的刁鑽,他不回答,造不成任何的影響。
但是如果回答了.…那麼這一場判決的結果可能就會有着巨大的改變。
或者說,無論是對于他這個審判長,還是對于被告方都是一個不太好的結果。
.….
原告席位上,蘇白注視着審判長的目光。
兩人對視。
蘇白心裡清楚,審判長轉移話題的目的。
——回答不出來,他所提出來的問題。
或者說不能回答他所提出來的問題。
案件的推進,是由審判長進行推進的。
審判長的傾向性在被告方那邊,并且在流程和法律答辯方面沒有任何太大的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蘇白在庭審上,也做不出來什麼太大的反駁。
因為庭審依靠的是審判權。
就算是他提出什麼異議,審判長隻要不同意或者是進行駁回。
那麼提出來也沒有什麼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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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