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像錢偉這麼去運用的還是很少見的。
就算是按照證據,雙方都沒有直接的證據。
而是依照生活經驗來去看的話。
那麼在某一方面來說,張大虎的口供和證據相對陳美霞來說相對充足。
尤其是陳美霞先前自己口供,張大虎從背後将其撞倒,陳美霞看到了張大虎的臉,這一個基本的事實,完全是屬于扯淡了。
這符合正常的邏輯嗎?
不符合!
那為什麼這麼判?
顯然是有一定的問題的。
畢竟.….
在原庭審上,錢偉隻采納了陳美霞的口供作為事實依據,并采用高度概然性,卻沒有采用陳大虎的口供,這顯然不符合庭審中的邏輯與公平判決的合理性。
在蘇白陳訴完畢,審判台上,審判長任遠東對于檢方,被告方和控告方三方的訴訟陳述答辯進行了簡單的總結。
快速過了一遍。
總結完成。
咚咚咚!
任遠東看向被告方席位:“現請被告方委托律師,針對控告方委托代理人提出來的問題進行回答。”
“好的審判長。”
劉軍對于蘇白的控告默默的點了點頭。
這場訴訟前,他特意的了解過蘇白,知道這是南都刑事圈中的頂級律師。
根據蘇白剛才的控告發言來看,對方的答辯角度的确很好。
不過.….
作為針對職務犯罪精通的他,對于這一類案件,也有着自己的辯訴思路。
不至于說面對蘇白的答辯陳述,手足無措,沒有應對的辦法。
蘇白的陳述觀點是從錢偉運用錯了法律條文進行答辯的,是根據他剛才陳訴的枉法裁判的第六點來講的。
至于第二點,那是造成的結果。
即,這場訴訟的整理來說,還是需要依照第六點來進行辯訴讨論。
理清思路。
劉軍開始進行陳述:
“針對控告方提出來的幾點,我方有異議。”
“控告方所描述的,根據一般性的常識,陳美霞作為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不能夠反應過來是被陳大虎撞的,錢偉在審判和判決的時候,沒有考慮到這一點,是出于主觀的目的性,是站在個人主觀去故意判定和制造冤假錯案,這一點我方并不認同。”
“第一:站在錢偉的角度來說,利用高度蓋然性,去判定這個案件,沒有任何的問題,理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