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審判長應該知道,口供證據沒有得到證明,不能夠進行采納,那既然這樣的話為什麼審判長還要詢問我方當事人?”
“詢問的不應該是公訴方和證人嗎?”
“或者說審判長不知道這一點?”
“不知道這一點的話,我現在已經陳述出來了,所以我希望審判長應該對于證據來源的合法性進行詢問。”
“而不是在這種明顯證據不合理的情況下,針對我方當事人進行詢問。”
“我提醒一下合議庭,不能以違法的方式推進庭審的審理。”
“如果一審法院以違法程序對我方進行審理,那麼二審法院我會提出相應的訴求。”
“給予我方當事人應有的法律權益和法定義務!”
陳述完畢。
蘇白目光從訴訟材料上移開,直盯着合議庭席位。
瞎問是吧?
行行行….萬利集團是在秀水區,你今天判了,那麼我把這個案子打到高院行吧?
高院總不會有這種情況了吧?
你今天就算是給判了,我敗訴了,但是我不服,我還是要繼續提交到高院。
高院還不行?
那我要把這個官司捅到最高檢和最高院!
既然一審法院不講理,蘇白也沒什麼好說,隻能說從法律的角度給硬怼回去。
至于合議庭硬判,肖海博怎麼辦?
無非就是耽誤一些時間,再打一場二審,或者是再耽誤一些時間。
他損失的是時間,對方損失也是時間。
隻不過是自由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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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台席位上。
在蘇白進行完陳述後,合議庭的三名審判員,略微陷入到了尴尬。
尤其是提出來讓公訴人,證人做非法證據的王默。
好了.…
現在鍋沒有甩出去,反倒又甩到了他們身上。
王默在心裡默念了一句。
蘇白在剛才庭審上提出來的這一點,幾乎是直接将非法證據搬到明面上了。
如果采納.…那麼蘇白上訴二審。
以一審的法定程序漏洞來進行駁回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