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本次的審判長也能夠理解我當時坐在審判台上的感受。”
“鑒于這種情況下,我請求檢方撤銷對我的指控,或者是法院判處我無罪!”
“這就是我的陳述。”
“.….”
在陳述完以後,關東風還一臉嚴肅的認為自己無罪。
甚至坐在被告方席位上,有一種坐在審判長席位上的感覺。
說白了.…
在身份角度上,還沒有轉換過來。
關東風對于自己的辯訴,相對來說還有些滿意。
隻是.…
庭審場上,沒有人去慣着他。
檢方從關東風的陳述以及做法中一一找舉例進行論證。
可是關東風就是一副我不聽的樣子,我坐在被告方,但并不代表我有罪。
對于這種情況.…
蘇白:.….
舉手示意準備陳述。
陳述的隻有一點,那就是關東風究竟有沒有玩忽職守?
顯然嘛!
在孟子義二審的庭審現場,蘇白已經指出來了,相關的證據鍊不足和邏輯中存在的漏洞。
整個過程中,檢方陳述的并不多。
但是在庭審上,關東風既沒有詢問檢方的合理意見,也沒有詢問被告方當事人具體的事實情況。
甚至面對孟子義脫下自己的衣服,露出身上的傷痕,證明控告他的證據屬于非法證據,屬于逼迫行為,想要進行翻供,卻遭到了拒絕!
為什麼被拒絕?
因為人家壓根不想聽你的,翻供人家隻想對你進行判決,所以拒絕了你翻供的行為。
最重要的還有哪一點?
還有在最高院駁回二審進行重審的時候,關東風的态度是什麼?
關東風的态度就是不認為兇器是非法證據,說白了就是他不聽,他就要依照他的想法去判。
這種顯然非常的不符合邏輯。
因為在二審上,孟子義已經提出來了,當時他在一審口供的證據是屬于非法證據,并且在二審過後驗證了一審口供的證據屬于非法證據。
這一點已經說明了,在二審庭審場上,孟子義提出來的翻供行為是正确的。
好,你二審的時候拒絕也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