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第10頁)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蔡萬強在陳述完畢以後,低頭看了一眼訴訟材料,緊接着又擡頭看了一眼審判長席位。

  周立故意傷害是事實緻人死亡也是事實。

  對于蔡萬強而言,這場庭審沒有什麼其他的問題。

  隻是.…在審判長讓被告方進行陳述的時候。

  蘇白直接反駁了對方的觀點。

  “審判長,我方本次做減刑答辯。”

  “我方認為本次案發過程,我方當事人周立和何平,應當都承擔相應的責任。”

  “再有.…”

  “周立緻何平死亡,并不是他所想要看到的結果。”

  “我方認為,檢方的推薦刑期過重,應當通過整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出發,對于我方進行較輕的判決。”

  蔡萬強在聽到蘇白的陳述後,不由得愣了一下。

  較輕的判決?

  舉手示意後開口:“那麼被告方委托律師認為這個較輕的判決應該是什麼呢?死緩?”

  蘇白看了一眼訴訟,思考了數秒後開口:“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

  不是.…緻死執法人員,竟然要求法院方面判決有期徒刑?

  瘋了吧?!

  這種訴訟要求怎麼可能達成。

  蔡萬強當時在腦海中隻有這麼一個想法。

  .….

  PS:最後一天啦,求求月票~

  這一次,蘇白在庭審場上提出來的并不是無罪辯護,而是有期徒刑。

  因為在這場庭審中,根據所掌握的情況和線索來講。

  當時的何平,是在執法期間與周立産生了沖突。

  基于這一點,以及具體的經過,對周立的判定,肯定是有罪。

  這場庭審無罪辯護是不可能達到的。

  在這種情況下,進行減刑的辯護,是最有利于當事人的。

  當然了。

  有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兩者之間是有區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