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第7頁)

  被告人委托律師說的什麼意思?

  什麼叫做這個間接證據不能夠證明吳昊的犯罪行為?

  方明和耿浩兩人作為案件當時的工作人員和負責人。

  他們的确是作為證人進行陳述,證人證言屬于間接性證據。

  這種間接性證據,并不代表着不能夠認定吳昊的犯罪行為。

  因為這也屬于有效證據。

  可是卻被孫石岩直接反駁了?

  憑什麼?

  李曉正準備開口質問。

  而在這個時候,蘇白同樣舉手示意發言。

  審判長餘成在注意到蘇白以後,同意了其進行陳述。

  蘇白将相關的訴訟材料放在了自己面前,然後開口:

  “我想請問被告方委托律師反駁間接證據,不能指控的依據是什麼?”

  “證人的口供也屬于證據之一,隻要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鍊。

  為什麼不能進行指控和判定吳昊有罪?”

  面對蘇白,孫石岩擡眼看向被告人席位。

  他知道蘇白是國内有名的頂尖刑事律師。

  但是.…

  對上這種頂尖的刑事律師,他也沒有絲毫的憂慮。

  因為根據目前的情況來講,優勢依舊在他這方。

  這種陳年舊案,就算是頂尖律師來了,也沒有任何的作用。

  最多是在庭審場上指控一下,不存在其他的可能性。

  孫石岩笑着看向蘇白:“控告方律師的陳述,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想請問控告方律師.…”

  “在這場庭審訴訟當中,依照着證人的這種直接口供,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鍊嗎?”

  “并且——”

  “證人的口供,來源于哪裡?”

  “是不是來源于當時的情景和吳昊,以及張燕所表達的觀點?”

  “我必須要再次重申和強調一點——吳昊究竟有沒有強迫張燕。”

  “需要看的是現場的直接證據,或者是當事人的指控。”

  “否則的話,其他的口供都是基于,其他主觀情景的發生。”

  孫石岩在陳述完畢後,還特意的朝着控告方席位上的蘇白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