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第7頁)

  若是有其他的暴力或者是對受害人造成了其他的損害。

  很有可能會被判6到7年,甚至八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是根據情節是否嚴重來進行定量的。

  馬斯庫是以強迫傷害來對林文慧實施侵犯的。

  在這種情況下,未遂雖然可以減輕一定的判決刑期。

  可是.…

  他的這種情況特殊,情節比較嚴重,本來刑期就長。

  就算減輕了,推薦三年有期徒刑,也是在合理的範圍之内。

  在公訴人陳述完畢後,審判長于越,又看向了被告人席位。

  “現在請被告委托律師陳述你方的觀點。”

  被告委托人席位上,姜民整理了一下相關材料,緊接着開口為被告人開罪。

  “審判長,我方不同意和不認為我方是強迫未遂。”

  “我方對于一開始進行立案的罪名就有一定的異議。”

  “我方在強迫未遂這一觀點上并不認同。”

  “那麼請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一下你方的觀點。”

  審判長微微皺了皺眉,開口讓姜民繼續陳述。

  姜民繼續開口:“我方認為,在本案當中,我方的行為隻構成了相關性的猥亵行為。”

  “應當根據管理治安法,對于我方進行處理,拘留10到15工作日。”

  審判長:“具體情況呢?”

  “具體情況是,我方當事人并沒有強迫受害人林文慧發生關系。”

  “從案子的整個過程來說,我方當事人是在和林文慧打過招呼之後才實施的猥亵行為。”

  “如果是強迫發生關系,那麼我方當事人為什麼要和林慧打招呼?”

  “并且我詢問過我方當事人的主觀意願。”

  “我方當事人的主觀意願是——想要和林文慧交一個朋友。”

  “在被林文慧拒絕以後,進行了一定的騷擾,并且在醉酒的情況下,我方當事人并不知道自己下手的力度有多大。”

  “在這種意識不清楚的情況下,不存在主觀的強迫。”

  “隻是進行了相關的猥亵行為。”

  “對于這種情況,依照管理治安法。”

  “而不是依照強迫未遂的罪名去進行定義。”

  面對這種情況,蘇白舉手示意,在得到審判長的同意後開口詢問:

  “那麼我想請問被告方委托律師對于猥亵的定義,是怎麼定義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