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着扭頭看向公訴人席位和控告方席位。
“公訴人和控告方委托律師對于這一判定,有什麼看法?”
“先請公訴人進行陳述。”
面對審判長的開口,公訴人點了點頭:“好的審判長。”
在這場案件當中,公訴人始終保持着客觀理智的态度。
就像在剛剛,對于林勇有無主觀故意進行牟利,公訴人沒有任何異議。
因為他認為判定林勇無主觀牟利,本身沒有太大的問題。
所以并沒有提出任何其他的觀點。
但是對于蘇白提出來的情節問題,公訴人有一定的異議,并且客觀的指出來了,其中的問題。
“審判長.…”
“關于情節是否嚴重這一判定,檢方認為不應該隻從有無對較多的特殊群體造成了身體上的傷害來考慮這件事情。”
“上訴人委托律師提出來的這一觀點,隻是其中的一部分觀點。”
“關于本案,檢方認為有着不同的角度。”
“有無對購買人群身體上造成傷害,來判定情節是否嚴重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則是針對購買群體的規模。”
“在本案當中,林勇銷售代購了兩年的時間,根據調查出來的人群高達2000人。”
“傳播面非常廣,并且銷售次數非常大,銷售金額很高。”
“從這一方面,檢方認為可以達到一定的情節較重的情況。”
“以上就是檢方的看法。”
這一次公訴人的陳述,是非常具有客觀性的。
并沒有從主觀或者是因為自己的情感因素,來對本次控告有所偏袒。
公訴人對于林勇的行為也非常的敬佩。
可是,從另一方面來講,法律就是法律。
按照相關法律進行控告,這一點沒有任何的異議,這也是作為公訴人的職責。
聽完公訴人的陳述,段清水繼續讓控告方開始陳述。
“控告方對于上述方所提出來的認為情節判定較重,有沒有其他異議?”
“有的,審判長。”
張遠當即表态開口。
他和方奇兩個人在第一次判定的時候就出現了失誤。
讓庭審陷入到了對于控告方不利的局面。
也不能說對控高方不利,隻是沒有達到委托人所要求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