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第3頁)

  “雖然說.…在本案當中,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黃雪梅,證明了犯罪嫌疑,可是證明犯罪嫌疑不等同于證明了其有罪。”

  “這裡就需要談到證據鍊的問題。”

  “在這個案子中,證明黃雪梅的證據鍊是——黃雪梅從實驗室中取出劇毒化學品,帶到宿舍。”

  “将劇毒化學品塗抹在朱芸的洗漱用品上的整個過程,然後導緻了朱芸中毒送進醫院。”

  “從這個證據鍊來看,檢方現有的證據還差一點,那就是如何證明朱芸洗漱用品上的劇毒化學品,是來自于黃雪梅從實驗室中取出的劇毒化學品。”

  “如果能夠證明這一點,那麼就能判定黃雪梅投毒故意緻人死亡未遂。”

  “當然,關于這個罪名,我隻是随口一說,不一定是以這個罪名進行控告,但相差不多。”

  “可是如果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這一點,就缺少了直接的證據。”

  “從而不能證明黃雪梅是投毒人,”

  “這樣講能聽明白嗎?”

  評論區留言:“能聽明白,可是.…要怎麼進行證明?”

  羅大翔點點頭:“能夠證明的方式有多種,例如說有目擊證人。”

  “或者說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

  “不過這個案子具體的情況我不是太了解檢方掌握了什麼樣的證據,大家繼續看下去吧!”

  “如果後續有什麼其他不理解的,那麼我會再解釋。”

  .….

  羅大翔在解釋完後,緊接着将目光投向了正在庭審的直播上。

  庭審場中。

  孫正平作為審判長敲響法錘:

  “對于受害人委托律師所陳述的情況。”

  “法院方面在判定時會進行考慮不采納。”

  說完,孫正平緊接着又看向檢方席位:

  “檢方還有沒有什麼要繼續陳述的?”

  陳樂點了點頭:“審判長,我方認同受害人委托律師所陳述的情況。”

  “根據現有的事實情況,能夠看得出來,黃雪梅所陳述的問題,都是虛假供述。”

  “不應當予以采納。”

  “再有。”

  “目前黃雪梅作為投毒的最大犯罪嫌疑人,身上有很多的疑點。”

  “就比如說剛才受害人委托律師所詢問的問題,我想請問被告人黃雪梅能夠做出有效的回複嗎?”

  陳樂将目光鎖定在黃雪梅身上。

  黃雪梅一言不發,這種問題她沒有必要做出有效的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