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第4頁)

  “可是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能夠證明李小果犯罪。”

  “我方在這裡陳述的實質性的證據,指的是李小果侵犯了吳小潔的客觀證據。”

  “例如說有沒有錄像帶,有沒有體液,或者說有沒有保留着侵犯過程的,犯罪人員的DNA。”

  “這些在剛才的質證環節中,我方都沒有看到。”

  “所以我方并不認為,在該案件中我方當事人李小果有着犯罪行為。”

  “以上就是我方做無罪辯護的論述點。”

  “.….”

  田陽簡單的論述了這些情況,想要為李小果做無罪辯護的開脫。

  但是這個案子的情況,田陽隻描述了一部分。

  或者說.…

  田陽的描述有一部分的保留。

  對此,段召當即開口進行了補充的陳述:

  “被告人委托律師是不是忘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目前關于李小果當初被抓,如何從主犯變成無罪,涉及到的執法人員已經表述的非常清楚了。”

  “還有,執法人員在記錄案件的時候,抹除掉了李小果的犯罪記錄和犯罪證據。”

  “這一點是涉及到的人員是已經交代的。”

  “并且有着客觀的事實,甚至還有備份的犯罪記錄。”

  “從這一點上來看,李小果怎麼就可以做無罪辯護了?”

  “在這個案件當中李小果可以做減刑辯護,因為他的犯罪事實是成立的。”

  “可是做無罪辯護.…不成立!”

  “因為被告人委托律師所陳述的直接證據,在客觀和間接上得以體現了。”

  “無論從哪個法定情景,還是從哪個間接證據上來看。”

  “都已經證實了李小果的犯罪行為,并且證實了其主犯的身份。”

  “基于以上,檢方申請駁回被告人委托律師的陳述内容!”

  段召在簡單的進行陳述過後,将目光落在了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上,

  這個案子的犯罪證據和犯罪事實非常的清晰。

  李小果是不是犯罪了,是不是有着完整的犯罪證據鍊,以及是不是缺少某部分東西。

  在庭審之前,段召就已經經過了多次證據的整理。

  确認了,在這場庭審上并不缺少任何的證據鍊,也不缺少任何一環的證據。

  田陽的陳述是什麼?

  田陽的陳述完全是在依照着間接證據的情況,來進行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