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蘇白的身份,以及蘇白的影響力。
說實話.…作為審判長的方啟強也有點怕後續,再鬧出什麼麻煩。
所以.…在面對蘇白提出來的陳述的時候,陷入到了沉默當中。
并沒有立即給出回答。
.….
PS:求求月票~
這個案子的庭審麻煩程度,讓作為審判長的方啟強覺得頭疼。
頭疼的原因是,這個案子怎麼進行判罰,都顯得具有傾向性。
或者說從另一個角度來講,不管怎麼判罰,都具有一定的風險性。
這種風險性是針對他判罰結果的風險。
如果傾向于原告方,那麼他對于被告方,不好交代。
對于王西安的叔叔,更不好交代。
傾向于被告方,那就需要跳脫出原有的合同,有一定的主觀的嚴重傾向性才能夠幫助被告方達到相應的目的。
在這種傾向性下,很有可能會被原告方抓住一定的把柄。
就像是現在這樣,他已經用了相關的法律條例,來進行判定了。
可是原告方卻提出了以各種的優先級。
現在怎麼辦?
隻能夠,依照相關的擦邊規則,進行判定結果。
說實話,在這個案子當中。
他已經盡量的去平衡,雙方之間的各自訴求了。
但是.…
很明顯。
雙方對于,折中的訴求結果都略有不滿。
甚至,從其他方面來說,雙方都不認同折中的結果,而是希望更偏向于,各自的一方。
對此.…
方啟強敲響法槌,扭頭看向原告方席位:
“原告。”
“你方認為剛才法院陳述的不合理,你方的陳述是以國法《種子法》來判定本案。”
“可是這是在南省省内.…”
“這個案件,是用省内的種子管理條例,是符合法律的。”
“對于原告方委托律師剛才進行的陳述内容,我想請問一下原告,使用省内的種子管理條例作為判定法律,是否有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