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第1頁)

一紙訴狀遞交到了法院,我正式将兒子王磊和兒媳劉娟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返還部分拆遷款,并依法支付贍養費,同時要求法院認定他們的遺棄行為。

法庭的審理過程,比我想象的更加艱難和漫長。

劉娟大概是鐵了心要跟我耗到底,她也請了律師。對方律師經驗老道,巧舌如簧,抓住“贈與”這一點不放,辯稱錢款是我完全自願贈與兒子的,與贍養義務無關,屬于家庭内部事務,不應由法律過多幹預。

他們甚至試圖往我身上潑髒水,暗示我“性格古怪”、“要求苛刻”、“有妄想症”,才導緻家庭矛盾,是“無理取鬧”才會被“請”出家門。

更讓我心寒的是侄子王斌的證詞。在法庭上,當法官詢問他在我家居住五年的情況時,他為了撇清自己的關系,言辭閃爍,極力弱化我寄人籬下的事實,反而多處偏袒王磊夫婦,甚至含沙射影地說我在他家時就“想法多”、“不太好相處”,暗示矛盾的根源在我自己身上。

聽着他們的污蔑和歪曲,我氣得渾身發抖,胸口像堵了一塊大石。那段時間,我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常常整夜失眠。

李律師不斷地鼓勵我,安慰我,讓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在關鍵的庭審環節,李律師沉着冷靜地一一駁斥了對方的觀點,并适時地,當庭播放了那段關鍵的通話錄音。

當王磊親口承認“錢都讓你兒媳婦拿去給她弟弟買房付首付了”、“我手裡現在哪還有錢”的聲音在寂靜的法庭裡響起時,整個庭審現場的氣氛瞬間凝固了。

王磊的臉刷地一下變得慘白,冷汗涔涔而下。劉娟更是像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氣,癱坐在椅子上,眼神呆滞。他們的律師也顯得措手不及。

法庭這地方,真是人生百态的放大鏡。有人把黑的說成白的,有人把親情踩在腳下。還好,我手裡還攥着一張能讓謊言現形的底牌。

這段錄音成為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法官當庭指出,雖然初始的轉賬行為可能帶有贈與的性質,但結合後續被告挪用老人的養老錢款、并在老人失去經濟來源後将其趕出家門、拒不履行贍養義務等一系列行為來看,被告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違背了公序良俗,情節較為惡劣。

眼看敗訴幾成定局,甚至可能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在法官再次主持庭前調解時,王磊第一個扛不住了。他痛哭流涕(雖然不知是真心悔過還是迫于壓力),表示願意承擔贍養責任,并盡力籌錢歸還部分款項,懇求我“看在母子一場的份上”原諒他。

劉娟起初還想嘴硬,但在她的律師明确告知她,如果判決下來,結果可能更糟,不僅錢要還,名聲盡毀,甚至可能真的構成遺棄罪,影響到她自己和她弟弟之後,她才終于捏着鼻子,不情不願地同意了調解。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非要鬧到對簿公堂,臉都丢盡了才肯認錯。可惜啊,這世上沒有後悔藥,隻有教訓。

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我們達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協議:

王磊和劉娟一次性返還我三十萬元。考慮到他們确實已經将部分錢款挪用,且追回難度較大,這三十萬,是我和李律師商議後,認為相對現實和能夠盡快執行的結果。

同時,他們承諾,從協議生效次月起,每月按時向我支付兩千元的贍養費,直至我去世為止。

如果他們不按時履行,我可以憑調解協議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拿着這份沉甸甸的調解協議書,我心裡百感交集。雖然損失了四十萬,但至少拿回了一部分救命錢,未來的基本生活也有了保障。更重要的是,我用法律武器捍衛了自己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