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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隊長,那雞可是我上山采藥摔傷後隊裡補給我的,雖然是在林家養着,但吃的是我的糠,下的蛋自然也是我的。”
林青青搖頭否認,“鄭懷玉,你可别瞎說,我家的都是集體的,也就是大隊的,我看你還是少在這兒狡辯!大隊的懲罰你是知道的,自己收拾東西去山裡吧!”
對方人多勢衆,我自證也辯不過他們,所以我選了另一條路。
我轉身就奪過了林青青撿起來的工分本,翻到我那頁,“大隊長,别的不說,就說我那次挖草藥摔傷的那次,除了這隻雞,您還答應要多給我記2分,怎麼這2分又到吳建國頭上了?”
“懷玉說,那天你和建國一起去的,這工分當然一起記在他那兒了。”
我冷笑一聲,正好趕上下工時間,于是放大聲音,扯住了要跑的林青青,
“大隊長,那天吳建國可是和您家一起去縣城趕集了,壓根沒上山。怎麼懷玉随手一記,我這工分說給就給了?大家夥可得多注意點,懷玉一張嘴一支筆,你的工分就成了别人的了!”
衆人都駐足了下來,嚷嚷着也要看工分本,生怕自己好不容易掙的工分錯算了。
大隊長駭然,想要來捂我的嘴,“懷玉,你們小兩口吵架,别鬧太大!”
“小兩口?大隊長,我們還沒結婚呢。不過,林青青倒是挺會用我的東西賣人情的”。
我指了指吳建國的手表,“那是我姑姑給我買的,有海市文化館标識”,我又指了指吳建國穿的鞋子,“那是我媽給我做的,鎖邊不利索是我媽才有的習慣”。
我揚了揚手裡的簽收單,“大家夥看看,林青青取了我的包裹,沒到我手,倒是一件件都到吳建國身上了。又是東西,又是工分,還沒結婚就被偷了家,這婚誰敢結?”
我這話一出,周圍像炸開了鍋,指指點點的,都在議論吳建國和林青青的關系。
吳建國漲紅了臉,“懷玉,你……别胡說,這些東西我就是借來戴戴,我和青青隻是發小,你不要血口噴人”。
我一把奪過吳建國的手表,又指着他腳上的鞋子,“既然承認是我的東西,都還我吧!”
吳建國吓了一下,不敢與我對視,求助似的看向林青青。
林青青臉色鐵青,“懷玉,别鬧,這麼多人看着呢,你我名聲都不好聽”。
“名聲?要不是大隊長說我住你家名聲不好,我能和你訂婚?誰不知道大隊長是你叔輩長兄,光欺負我們這些插隊的知青!”我挺直了腰杆,“大家夥幫忙做個見證,今兒開始,我和林青青、和林家沒有關系!我的東西,還有我的工分,她都不能做主。林青青說這雞蛋是集體财産,咱們正好拿着工分的事情一起,去上面評評理,不能冤枉了好人,也不能放過一個壞人……”
大隊長這次急了,“懷玉,這點小事鬧不到那樣,也是我着急了,這樣,你先從林家出來,工分這塊我重新給你算!”
我舒了口氣,至少,先和林家切割明白了。
隻是我沒想到,我的調任函還是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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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過去了5天,我的調任函一點消息都沒有。
張叔再三保證,最近沒有任何我的東西郵寄到他那。
怎麼算,我的調任函也該到了,肯定還是出了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