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那天,暴雨傾盆,閃電劃破天際,像是上天最後的警告。父親站在教堂門口,臉色陰沉得可怕,卻在看到我穿着婚紗的樣子時,終究沒有說出阻攔的話。
「你确定要嫁給他?」父親最後隻問了這一句。
我笑着點頭,目光穿過雨幕,落在教堂盡頭那個一身黑色西裝的男人身上。陸執站在那裡,脖頸上的傷疤還未痊愈,右手缺了一根小指,可他的眼神卻比任何時候都要亮。
他像一頭終于撕咬到獵物的狼,偏執又瘋狂。
而我愛死了他這副模樣。
婚禮上,他掀開我的頭紗時,手指微微發抖。賓客們屏住呼吸,生怕這個從乞丐窩爬出來的瘋子會在神聖的教堂裡做出什麼出格的事。可他卻隻是低下頭,在我耳邊輕聲說:
「阮甯,從今天起,你的命是我的了。」
我笑着回他:「你的命早就是我的了。」
他低笑,吻住我的唇,血腥味在唇齒間蔓延——他的傷口又裂開了,可他不在乎。
婚後最初的日子,陸執确實把我捧在手心裡。
他會在半夜我喊餓的時候,親自開車去城東買我最愛的那家夜宵;會在我生病時寸步不離地守着,直到我退燒;
會在每一次火拼前,把我的照片塞進胸口的口袋,說這樣子彈都會繞着他走。
我以為,我們會一直這樣下去。
4、
林晚剛出現的時候,不止陸執,我也不太在意。
在東南亞的權貴圈子裡,男人有情婦再正常不過。
我的父親有,我的叔叔有,甚至我的哥哥們也有。
隻要他們記得回家,記得誰是正妻,外面的花花草草,不過是消遣罷了。
可陸執對林晚,顯然不隻是消遣。
他開始帶她出席各種場合,甚至允許她坐在原本屬于我的位置上。他給她買珠寶,買豪宅,買一切她想要的東西——就像當年對我一樣。
最可笑的是,我竟然還在自欺欺人。
「玩玩而已。」我對着鏡子塗口紅,告訴自己,「他下雨知道回家就行。」
直到那場慈善晚宴。
她穿着一條素白的連衣裙,站在宴會廳的角落,像一隻誤入狼群的羔羊。
陸執從一進場就心不在焉,指節在香槟杯上敲擊着不安的節奏。我伸手複上他的手背,輕聲問:「怎麼了?」
他猛地抽回手,像是被燙到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