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與獎勵總是相對的,懲罰的作用在于矯正和規範,從而使得個體行為與集體行動相一緻。
懲罰應當是一次性的,并且力度要到位。反複重複的懲罰會緻使受罰者産生“疲勞”,形成對懲罰的“抗體”,最後逐漸變得不在乎,甚至無動于衷。所以,懲罰必須是一次性的,能夠做到一次懲罰終身難忘,懲罰的目的就達到了。
懲罰同樣具有時效性。即懲罰必須及時,過了很長時間再翻出來算賬,已經失去了意義,甚至會被誤解為打擊報複,這是管理者應當全力避免的!
不同的獎懲制度會有不同的風氣
有七個人住在一起,他們每天分一大桶粥。問題是,每天的粥都是不夠的。剛開始,他們用抓阄的方法來決定誰負責當天的分粥,每天輪一個。于是每周下來,他們隻有一天是飽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
後來,他們決定要推選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出來分粥。但是有強權就會産生腐敗,大家開始挖空心思去讨好他、賄賂他,搞得整個小團體烏煙瘴氣。
之後有的人提議組成三人的分粥委員會及四人的評選委員會,這樣的結果是,雙方互相攻擊扯皮,最後粥吃到嘴裡全是涼的。
終于,他們想出來一個方法:輪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他人都挑完後拿剩下的最後一碗。為了不讓自己吃到最少的,每個人都盡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均,也隻能認了。這樣的分粥方法實施後,大家每天都快快樂樂,和和氣氣,日子越過越好。
不同的分配制度,在一個團體内部就會産生截然不同的風氣。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認為:一個工作習氣不好的企業,一定是機制問題。不要奢望員工擁有超強的“自控”力,任何良好秩序的維持都需要完全公平公正公開的制度,以及嚴格的獎勤罰懶措施。如何制定這樣一個制度,是每個管理者都需要考慮的問題。
有一個問題是值得我們注意的:為什麼那些試圖獲得獎勵的人,反而比沒有獎勵的人表現更糟?
很多研究人員對這個問題百思不得其解。高德公司的培訓人員認為,這是因為獎勵所造成的看似矛盾的結果,擾亂了試圖獲得獎勵者的注意力,使得他們無法集中于要完成的任務。
顯然,任何獎勵制度都是存在弊端的。如果你過度誘導人們得到獎勵的可能性,就會妨礙全神貫注的工作狀态,以至于人們表現不佳。但是随後的研究表明,誘發的問題遠不止于注意力不集中。結果顯示,人們把精力集中于考慮能有何種獎勵,比考慮其他與任務無關的事情更加糟糕。
因此,優秀的管理者總是要不斷地探究一種适合于各種情況的獎懲制度。
同一種行為,懲罰還是獎勵?
一種行為的發生,常常沒有标準答案可以判定對錯。但是隻要目的和産生的效果是相同的,選擇懲罰和獎勵并沒有絕對的對錯。
有一個年輕人養了一隻狗,有一天他發現這隻狗在屋裡撒尿,于是他毫不猶豫地将狗痛揍一頓,然後從窗子扔了出去。第二天的時候,他再次發現狗在屋裡撒尿,但是不同的是,狗在撒完尿以後,自覺地從窗戶跳了出去。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組織行為學的原理,懲罰有時候并不起作用,就像故事裡的狗,懲罰并沒有讓它不在屋裡撒尿。
我們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獎勵和懲罰作為常用的兩種激勵手段,所要達到的效果是統一的。差别是獎勵是正向激勵,懲罰屬于負向激勵。獎勵或懲罰都隻是實現手段,不是目的,沒有任何目的地實施獎懲是毫無意義的。
以該故事裡的年輕人的行為為例,他的目的是讓狗不在屋裡撒尿,他可以選擇的手段有兩種:
1.獎勵。把狗帶到室外撒尿,之後每次都獎勵一根肉骨頭;
2.懲罰。當狗在屋裡撒尿的時候,痛揍一頓并扔出窗外。
我們可以分析這兩種激勵模式的不同:獎勵的方式與期望得到的行為直接挂鈎,因而形成一個正向的激勵,這種激勵方式強化了期望的行為。處罰的方式是将不當的行為與所受的處罰形成一個負向的激勵模式,這種模式僅僅在不當的行為與其所接受的處罰間形成了平衡,而正确的行為并沒有得到有效的強化。換句話說,懲罰隻能讓人停止做某件事情,但是懲罰之後的效果,仍然不會激勵被懲罰對象如預期中主動向良好的方向改善,這就是獎勵比懲罰有效的原理。
因此,在管理實踐中,重要的不是采取何種激勵方式,而是如何把獎懲與要導向的結果聯系起來,形成一個合理的激勵模式,從而快速有效地實現獎懲的目的。
獎勵什麼的問題
有一個漁夫在自己的船邊發現了一條蛇,蛇的口中銜着一隻青蛙。漁夫覺得垂死掙紮的青蛙很可憐,便把青蛙放走了。但是漁夫又對挨餓的蛇動了恻隐之心,想要蛇吃一點東西。由于身邊隻有酒,漁夫便滴了幾滴在蛇的口中,蛇滿意地走了。漁夫為自己的善舉感到很開心。可是僅僅過了幾分鐘,那條蛇又回來了,而且嘴裡咬着兩隻青蛙——它等着漁夫獎賞它酒喝。
漁夫的行為是愚昧的,但這種行為在人力資源的管理實踐中有着太多類似的例子。做出貢獻者期望得到A,卻被獎勵了B;管理者期望通過獎勵有貢獻的員工,督促無貢獻者能夠重視業績,但是獎勵的時候卻又因為某人“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而給予獎勵;希望提高工作效率,卻又獎勵了看起來最忙、最能加班的人;期望增強團隊凝聚力,卻隻獎勵業績突出者;期望不斷改進創新,卻懲罰了未能實現的創意,獎勵了墨守成規而未犯錯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