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得比聽說陸明修不願再見她時哭得還兇。
不是因為那句話,是因為那個拇指。
她忽然明白,她不是不能愛人,她隻是太晚明白怎麼去愛。
她以前對陸明修做過的,都是她以為的愛,卻不是他需要的方式。
她以為替他争資源、替他簽合同、替他擋輿論,是在為他付出。
可他要的,不過是回到家時桌上的一杯溫水、他做得難吃的菜有人肯嘗一口、他淩晨發燒時有人陪他坐一夜。
她沒做到。
不是不能,是沒想去做。
她終究明白得太晚。
她把煙放回盒子,轉身回屋,将那封郵件删除。
然後她關上電腦,把窗簾拉嚴,躺回床上。
她知道,她不會再打擾他了。
她隻希望—他以後夢裡,再也不要哭着喊她的名字。
那樣,她就真的,能安心一點。
哪怕隻有一點。
黃昏落得很慢。
像是這座山鎮的天也學會了遲疑,明明該黑了,卻還是固執地撐着光,像某種不肯承認結束的心情。
沈竹從鎮口的雜貨鋪回來時,手裡提着一束剛剪下來的新鮮芍藥,還有一隻熱着的保溫壺,指節被風吹得發紅,腳步卻一如既往地穩。
院門沒鎖,木門吱呀一聲響,她換了鞋,一邊開燈一邊喚他。
“明修,我回來了!”
屋裡沒應聲。
她頓了頓,把門合上,先将芍藥插入水中,又換了壺中的熱茶。
做這些時她的動作很輕,像是怕驚擾了某個沉睡的念頭。
她在廚房找了一圈,最後在後院的木凳上看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