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1頁)

本就是普通莊戶人家,一點點可憐的積蓄早被進補的時候敗光了。

家裡窮了,但兒子要再生,蘭娣年紀小不過六歲就簽了死契,也換來了她後娘的聘禮錢。

原主憐她和自己一樣受失恃之苦,又叫那麼個名字,便要了她當丫鬟,還改了名字蘭娣,取蘭花高情遠緻之意。

這丫頭跟了自己這麼多年,作為嫡長小姐的貼身丫鬟,就是比玉銀玉绶的伺候的低一等,也很少撈着賞錢。

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自己今天這事,絕對是事出有因,且十有八九原因是在顧不渝身上。

這丫頭是自己的貼身多年的陪嫁丫頭,若有人對她動了心思,希望她監視或暗害自己,隻怕自己絕對難以防範。

如今自己雖艱難屬實需要人手,可正因艱難她才無法完全信任蘭娣。

因此這也是不失為是個好時機,全了多年主仆的情意。

陸玉娘思緒一轉攙起了她道:“蘭娣,你也是命苦的,你伺候了我這麼多年,不過是想要給你父親送終,為人子女應該的。”

“何況你如此有情義,我哪裡有不成全的道理。我也想過了,家裡日子越來越不好過,這次回去你帶上二兩銀子備着不時之需,我現在情形你也知道,多的也沒有了。你回去也好好想想,你也大了要是願意贖身,這二兩銀子就算是我送你的贖身錢。”

蘭娣不想主子有如此之語,能為良民誰願意為賤籍,而且二兩銀子這麼一倒手就算是白放了她。

她似是驚到了,反應過來後不顧陸玉娘的攙扶,又磕了兩個頭,千叮咛萬囑咐陸玉娘一定要喝藥拿上銀子去了。

她怕不拿那二兩銀子,陸玉娘會以為她直接贖身了。

這是個大事她得好好思慮才是。

大晟律賤籍有很多規範限制,蘭娣又是個勤快聰慧的,陸玉娘想,她有機會可以過平淡安樂的小日子,必不會選擇危險艱辛命都攥在他人手裡的日子。

蘭娣和原主是有情分的,她不想要她的贖身錢,可也真沒什麼餘錢再給她了,平日裡的衣裳首飾就當是她沒白忙一場吧,幸好還有兩件撐門面的。

顧不渝跟陸玉娘和蘭娣談話不過一牆之隔,她主仆二人的談話盡入他耳,他眼眸微亮,心中算計開來。

陸玉娘把大門鎖上了,打算去書房收拾一下安寝,轉身卻看見顧不渝竟起身站在堂中,似是有話想與她說。

陸玉娘甚是詫異,在朱大夫上藥時她看到了顧不渝那片血紅肉破的傷口,很是唬人,不想他還能站起來。

顧不渝身軀微躬臉上猶帶痛色道:“夫人,今日還是你睡正房吧,我本也要趴着歇,傷口帶血再弄髒了床鋪,這不比書房好收拾。”

陸玉娘很是滿意這貨終于知道過日子的洗洗涮涮的不易了,有進步。

她假裝不知他不願她進書房:“那我就不和公子客氣了。”

二人說完都覺有些尴尬,成婚不過兩日,小姐、夫人、夫君、公子在這窮鄉僻壤的小院裡說不出的違和。

陸玉娘是個嘴碎的馬上又道:“以後還是喚我玉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