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那天我裹着他為我披上的大衣,在雪中站了許久。
看着他留下的一串腳印,我也開始想自己剛才的問題:以後看到陸綏,我會不會想起季硯?
不會,就像我從未在季硯身上發現過任何陸綏的影子。
其實在高中時我就發現,季硯喜歡我。
可他這人實在無趣,蠢笨,木讷,整天隻會捧着他那本爛書。
就像顧笙一樣。
高二那年,他和顧笙同時出現在了我的視野。
一樣的家破人亡,顧笙有我媽做靠山,他背後卻什麼都沒有。
好幾次我看到他被幾個小混混拖進小巷,而我隻是裝作視而不見。
爸爸從小就告訴我,憐憫之心不會為人帶來任何實際價值。
可顧笙似乎并不這樣想。
她背着我不要的書包,沖着那群小混混喊,明明自己吓得都走不動道了,卻還要逞強。
落魄家族的兒子女兒,大概是身臨其境了,兩人倒也般配。
可季硯好像認錯了人。
他将顧笙認成了我。
我讨厭他小心翼翼地獻媚,讨厭他默不作聲的喜歡,讨厭他故作穩重的容姿。
不明不白的喜歡在被愛者看來隻是一種騷擾。
他讓我不舒服,那我也不會讓他暢快。
他不是喜歡暗戀嗎?
那就讓他暗着吧。
當與他再度在大學重逢,除卻意外,更多的是審視。
他的處事能力,社交能力,膽識與野心,除卻他對我像隐瞞卻又明目張膽的愛,我都感興趣。
可能快這種興趣就被陸綏取代。
陸綏是與他完全相反的存在,他張揚,炙熱,風流卻不做作。
我很喜歡。
我爸說得對,跟自己愛的人談戀愛,跟愛自己的人結婚。
可我爸沒有将我教育地鐵石心腸。
我徹底愛上了陸綏,可他轉身就與顧笙結了婚。
我看不透。
可我決不能讓自己看起來比他低人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