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母徑直走進來,看見茶幾上的離婚協議猛地一愣。
“我早就跟薇薇說過,你這種小地方出來的男人就是小家子氣,一點格局都沒有。”
“小銘是律師,自然不能公私不分,可你就因為這點事就要鬧離婚,你對得起薇薇,對得起我們陳家嗎?”
陳薇立刻撲過去挽住陳母的胳膊,委屈地說:
“媽,他非要揪着過去的事不放,還說我和小銘不清不楚……”
“胡說八道!”陳母眼睛一瞪,指着我的鼻子罵道。
“要不是你爸那個老東西喪心病狂在賓館裝攝像頭,小銘能告倒他?”
“自己一身髒水洗不幹淨,還敢往我女兒和小銘身上潑?”
“像你和你爸這種臭名昭著的貨色,我們陳家多看一眼都嫌髒!”
我看着眼前這對母女,隻覺得無比寒心。
突然想起五年前,孟銘剛進律所,需要一個有分量的案子打響名氣。
陳薇二話不說,就讓我爸的酒店配合着演了場戲。
僞造一起顧客食物中毒的糾紛,讓孟銘當酒店的代理律師,最後“勝訴”赢得了口碑。
當時我爸不願意,陳薇也是這樣勸的:
“爸,就一次,幫小銘這一回,以後他肯定報答您。”
結果呢?
孟銘是出名了,我爸的酒店卻因為這起食物中毒案口碑大跌,生意一落千丈。
這些,她們全都忘了。
我深吸一口氣,将離婚協議從茶幾上拿起來:
“陳家的恩情,我賀凡記不住,也不想再記了。”
“這婚,我離定了。”
說完,我轉身朝門口走去。
身後傳來陳母的咒罵和陳薇的哭喊,但我一步都沒有回頭。
有些路,走錯了可以回頭,但有些人,一旦寒了心,就再也暖不回來了。隔天清晨,我在朋友家的沙發上驚醒,後背的襯衫已被冷汗浸透。
昨晚摔門而去時的争吵還在耳邊盤旋。
回去收拾行李時,是陳薇開的門。
她看見我手裡的空行李箱,眼底滿是憤怒。
“賀凡,你還沒鬧夠?非要折騰得人盡皆知,讓所有人都看我們陳家的笑話?”
我沒看她,徑直走進卧室拉開衣櫃:“離婚協議簽了嗎?”
“簽簽簽,你就知道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