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廂門被打開,門口的李響一手伸向身後,準備拔槍。
“都别過來!”我呵斥住他們。
沙發上坐着的陳福來,看到這一幕,整個人都慌亂了,身子無力,從沙發上爬下來,朝我身邊爬來。
“山哥,我”
“嗯!”我拔出爪刀,血流直飙,接着再紮一刀:“能信我嗎!”
陳福來跪在我腳邊,狠狠朝桌上磕頭,然後快速點頭。
“别紮了,哥,我錯了,我,我錯了。
咱别這樣。
我信你,我信你哥。”
阿來抓着我左腿,搖晃着我的腿,然後又扇自己嘴巴。
血液被視為生命的源泉。
以血明志,是對某種信念或目标的極端重視和決心。
陳福來,沒上幾天學,不愛動腦子。
跟他相處,需要簡單粗暴方式。
這種自殘的形式,看似血腥低效,在江湖上,卻也是一個表決心的好手段。
混江湖,就别怕疼,别怕死。
阿來哭了:“哥,我信你,我再也不說那樣的話了。”
我拔出刀,再次用力一紮。
一隻有力的大手抓住了我的手腕,馬伍達奪下了我的刀:“山弟,會死人的。”
阿來跪在地上不停磕頭:“哥,我信我信,别紮了,求你别紮了,我錯了。”
老三低聲喝道:“陳福來,去車上拿繃帶過來。”
阿來馬上點頭,起身往門外跑。
老三和馬伍達,扶着我在沙發上躺下。
李響和阿文,也快步過來看我腿上的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