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以後我不會再讓任何欺負她,不會再讓她掉一滴眼淚。
後來的高中三年,我和婉清漸漸熟悉、走近。
18歲畢業典禮那天,我向穿着公主裙的她告了白。
我清晰地記得那天我舉着花的手顫抖的頻率。
記得她眼睫撲閃時,落下的弧度。
記得我們第一次腼腆、羞澀地相擁時,心髒共震的撲通聲。
以至于和婉清分開的很多年後,我的夢裡仍舊萦繞着這學生時代的一幕。
我後悔了很多年。
如果在30歲時,我沒有做出背叛婉清的事。
或許某一天,我可以和她作為優秀校友重回母校,揚眉吐氣地說我們的奮鬥故事。
但……永遠沒有這樣的機會了。
婉清離港後的第四年,我和原來的部下重新建立了一個公司。
又四處借了點錢,重新買下了太平山頂那套别墅。
那是我和婉清的婚房,我不想看它蒙灰。
我在第五年的春天鼓起勇氣走進這間寄存了我和她多年記憶的房子。
可,一切都變了。
裡面的家具早就被上一任房主換掉了,布局全部改變。
就連後花園裡的那叢薔薇都變成了紫藤取代。
我找不到一點和婉清有關的影子。
那一晚,我在紫藤旁喝了個酩酊大醉,醒來時滿身蚊蟲叮咬的痕迹。
我已經很久沒有這般狼狽。
我回想起婉清離港後的四年,最最狼狽的時刻,是和曾經不屑一顧的合作方喝酒的時候。
他們對我百般刁難、百般奚落。
說我曾經标榜自己多麼愛婉清,最後落得個淨身出戶、臭名昭著的下場。
有些人說,女人啊,就是不能慣着,哪怕是在最相愛最真心的時候。
婉清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一時沒忍住,動手打了說這話的人。
如果一個男人還要對自己的女人百般提防、百般算計,那還算什麼男人?
何況,我和婉清之間,本來就是我的錯。
和婉清分開後的第七年,我從媽的口中聽說她生了個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