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第3頁)

“本王現才已經讓陳大人貼出告示,以工代赈,興修水利。現在城門口,恐怕已經聚集了不少聞訊而來的饑民,他們等着開工,等着那碗活命的粥。可糧,就在那扇門後,我們卻拿不到。”

他頓了頓:“張遷,你熟讀聖賢書,是最懂我大夏律例的舉人,你來告訴本王,這事,該怎麼辦?”

他想了片刻,試探性地說道:“殿下,此事或許可以讓陳知州以官印強令開倉?畢竟,他是雲州名義上的主官。”

李辰安搖了搖頭,像看傻子一樣看着他:“你覺得,一個連幹淨水都喝不上的知州,他的官印,在那位劉主簿面前,還值幾文錢?此舉隻會授人以柄,說我們藐視法度。”

張遷臉上一紅,又道:“那那不如上奏朝廷,請聖上降旨定奪!有聖旨在,他們斷不敢不從!”

“好主意。”李辰安假裝誇了一句,随即又問,“奏折從雲州送到上都,快馬加鞭,要多久?”

“約莫半月。”

“聖上批複,再傳回來,又要半月。這一來一回,一個月就過去了。”李辰安的聲音冷了下來,“張遷,城外那些嗷嗷待哺的饑民,能等一個月嗎?本王貼出去的告示,能等一個月嗎?”

張遷被問得啞口無言,額上沁出了冷汗,他這才意識到自己想得太簡單了,他所想的,都是些遠水救不了近火的笨辦法。

他感覺自己被逼進了一個死胡同,強攻不行,按部就班也不行。孫有才引用的律例,确實是《大夏律例》中關于國家倉儲管理的鐵律,毫無破綻。

難道真的無解了嗎?

“律法律法”張遷喃喃自語,他感覺自己陷入了一個死循環。

難道真的無解了嗎?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李辰安指尖敲擊着手裡的鵝卵石。

“媽的。”他心中暗罵,“我手上能用的人,也就隻有這麼一個熟悉大夏律法、有點血性但又不懂變通的愣頭青。

如果他想不出辦法,我這個清源計劃還沒開始就得擱淺,以工代赈的告示都已粘貼出去了,很快城外的饑民就會彙聚到一起,到時候沒有糧食,一旦鬧起來,屎盆子還得扣我頭上。到時候别說躺平養老,小命都難保”

他繼續敲擊着鵝卵石的指尖因為過于用力,關節都有些發白了。

李辰安終于壓抑不住煩躁嘟囔了一句:“唉,真麻煩這規矩寫出來,本是為了管好國家,又不是為了把人餓死本末倒置。”

是啊!律法的初衷是什麼?是安民,是穩固社稷!

孫有才用律法當盾牌,是為了私利,是置百姓死活于不顧,這本身就是對律法精神最大的踐踏!

可是,道理是這個道理,如何才能在律法的框架内,找到反擊的武器?

他的大腦飛速運轉,将自己苦讀多年的《大夏律例》在心中一頁頁翻過。倉儲律、官員律、監察律一條條過,又一條條被自己否決。

忽然,他想到了被自己忽略的一卷——《軍律》!

《大夏律例·軍律篇》中,有一條極為特殊的邊防緊急事态處置條例。條例規定:于邊境州府,當面臨外敵入侵、大規模民變或重大天災,足以動搖國本之時,當地最高軍事長官及擁有監國之權的皇室親王,有權在報備朝廷的同時,先行調用州内一切錢糧、物資,以定民心、穩時局!此舉旨在“先安内,後攘外”,是為特事特辦之權!

外敵入侵?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