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人眼中,小孩子有點矛盾,有點摩擦很正常,因為大家都是這麼過來的,不管日本、韓國還是某個國家都是如此,甚至更加嚴重,所以每當學生之間有什麼惡性事件發生的時候,他們能想到的解決辦法就是返回學校讓老師處理,除非那個學生殺人放火,或者像美利堅那樣拿着把槍屠戮校園,但這種幾率非常低。
因此,當事态沒有上升到刑事案件高度的時候,我、李薇和趙明強之間的事情,就是大學校園裡常見的感情糾紛,哪怕周欣把李薇打了,扒光她拍照了,對比兇殘的社會也不算什麼,更何況當時黑燈瞎火的,沒監控沒目擊證人,除了李薇現場全是對方的人,他們面對審查完全可以串供,隻要心态好躲過去很容易,24小時必須放人,因為你找不到照片,趙明強也沒有真的強殲,更别說李薇還跟他糾纏不清,這種情況,如果貿然把一群學生拘捕,那麼勢必在家長群體裡引發衆怒,造成惡劣的影響。
這聽起來很荒唐很扯淡,但現實就是如此,底層社會充斥着暴力和性,它們甚至是某部分人的謀生手段,如果真要按法律條文,把這些遊走在社會邊緣的人全部抓起來,那麼社會将充滿失去收入的遊民,區域治安會逐漸走向失控變得更差,唯一奏效的辦法就是跟他們約法三章,把他們管控在一個警察和群衆都能接受的範圍内,也就是社會上所說的灰色地帶。
我所在的學校想要杜絕學生被欺負,也隻能采取類似的管理方法,把調皮搗蛋、性格剛毅的學生找出來,讓他們維護班級的管理和治安。如果有學生被欺負了,班長就負責代替輔導員幫忙解決,可惜由于性格、家境等因素的影響,班級之間的綜合實力有強有弱,比如我所在班級的班長,就是個欺軟怕硬的松包蛋。
說完這些,胖警官又給我上了另一堂課,那就是我覺得周欣和趙明強很壞,但他們卻比我聰明,不僅清楚自己在幹嘛,還牢牢掌握着事态發展節奏,不會輕易在大庭廣衆的環境下暴露自己黑暗的一面,還有跟校長談話,這麼重要的事情應該錄音的,那個和解書也不應該簽,雖然它是無效的,但以後碰到類似的事情,應該直接找律師訴訟,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這裡面大部分話我是認可的,尤其重要談話應該錄音這個,是我此前從未想到的,隻是我搞不懂,為什麼不把趙明強抓起來呢?
胖警官吸了口煙,說對方律師現在咬死了李薇是他女朋友,你們的性質屬于感情糾紛和互毆,加上周欣和趙明強的家裡有點門路,所以暫時動不了他們,還有……
“還有什麼?”我一臉好奇的問,李薇也想知道答案。
胖警察彈了彈煙灰,用冷峻的神情說:“你們以後就知道了。”
這算什麼回答嘛,我狐疑道,琢磨着肯定跟新聞裡那些作奸犯科的二世祖一樣,被某個位高權重的領導保駕護航了,李薇的想法也跟我差不多,隻是當我們把這個想法說出來時,胖警官當即就否定了,隻神秘兮兮讓我們别胡亂猜測,靜靜等待結果就好。
這算什麼回答嘛!?
當然,那時的我做夢也不會想到,我白天歇斯底裡的舉動,竟然無形中将胖警官的命運齒輪轉動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