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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寫。
寫那個曾經秀外慧中的女人,寫她怎樣為了救自己的女兒,變成了一個傻子。
寫那個傻子媽媽,怎麼用她殘缺的智力,笨拙地愛着她的孩子。
也寫那個孩子,是怎樣用一把把尖刀,插進媽媽的心口。
書名叫,《我的傻子媽媽》。
我把它投了出去。
沒想到,書火了。
火得一塌糊塗。
我也火了。
伴随着鋪天蓋地的謾罵。
【狼心狗肺!你媽真是白救你了!】
【現在寫這些有什麼用?貓哭耗子假慈悲!】
【消費你媽的死來賺錢,你是我見過最惡心的人,沒有之一!】
我窩在沙發裡,一條一條地看。
沒有回複,也沒有關閉評論。
因為他們說的,都對。
比起我曾經對我媽做過的,說過的。
這些文字,又算得了什麼?
我罪有應得。
畢業後第三年,我成了一個小有名氣的作家。
我結婚了。
對方是個很溫和的男人,他看過我的書,也知道我所有的過去。
他說:“那不是你的錯。”
我隻是笑笑。
婚禮那天,我爸來了。
他坐了最早的一班車,風塵仆仆。
穿着一身不合時宜的舊中山裝,局促地坐在角落。
我敬酒敬到他面前。
他從懷裡掏出一個紅布包,塞給我。
“好好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