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舟簡單地做了點吃的,誰都沒什麼胃口。
晚上,林舟抱着我,把頭埋在我的頸窩裡,像個尋求安慰的孩子。
“老婆,以後這個家,就隻剩下我們兩個了。”
“不。”
我撫摸着他的頭發,柔聲說。
“是我們終于可以有自己的家了。”
接下來的幾天,我和林舟一起處理後續的事情。
因為涉案金額巨大,且情節惡劣,屬于詐騙未遂,張蘭作為主謀,被刑事拘留。林悅作為從犯,也被關了好幾天。
公公為了撈她們出來,到處求人托關系,甚至找到了我爸媽那裡。
我爸媽的态度很明确,這是我們小兩口的事,他們不插手。
公公求告無門,又來找我,聲淚俱下地求我寫一份諒解書。
“宋慈,算爸求你了!你媽她年紀大了,身體又不好,怎麼受得了裡面的苦啊!隻要你肯出具諒解書,讓她少判幾年,爸給你跪下都行!”
他說着,真的要彎下膝蓋。
我及時扶住了他,語氣卻絲毫沒有松動。
“爸,您應該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她做錯事的時候,就該想到會有今天的後果。我能做的,隻是如實陳述案情。至于法官怎麼判,不是我能決定的。”
“你就是鐵石心腸!”
公公見我不肯松口,氣急敗壞地罵道。
“我們林家是倒了八輩子血黴,才娶了你這麼個媳婦進門!”
我看着他,忽然覺得很可悲。
“爸,您錯了。林家最大的不幸,不是娶了我。而是您作為一家之主,幾十年來,是非不分,理不明,一味地縱容和稀泥,才親手把這個家推到了今天這個地步。”
我的話像一把刀,刺破了他最後的自尊。
他指着我,嘴唇哆嗦着,一個字也說不出來,最後隻能憤憤地摔門而去。
我知道,這個家是徹底回不去了。
但這正是我想要的。
不破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