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出來時,店面已空。
沈霖咬着叉子含糊不清:“哥,剛才那兩位軍官你認識?她們看你的眼神怪怪的。”
“她們過來時,我看見車隊了,軍區牌照,還有勤務兵跟着。”
“聽說一位是少将,一位是指揮部的高級長官。”
我低頭整理發票:“隻是顧客。”
“要是真認識那樣的人,”我輕輕戳他額頭,“還用每天早起給你烤小蛋糕?”
沈霖嘻嘻笑起來,湊近我耳邊:“聽說那位少将的丈夫就是那位長官的弟弟,這次專程來咱們這養病呢……被這樣照顧着,真幸運啊。”
我平靜地“嗯”了一聲,将廢棄的裱花袋扔進垃圾桶。
她們有多寵洛銘陽,我怎麼會不知道。
畢竟十年前——
一個在新婚夜将我送進精神病院,讓我成了人人恥笑的瘋子。
一個對外宣布我的死訊,親手将我趕出軍區大院。
兩人配合得天衣無縫,将我粉身碎骨,推進無間地獄。“哥,這什麼呀?”
沈霖從櫃台邊撿起一條編織的挂繩。
軍綠色的繩結,沾着幹涸的血漬,上面墜着一枚小小的銀色平安符。
我擡起目光,認出了那是當年送給宋淑桦的“平安扣”。
那時她還不是肩章閃亮的女少将。
而是因父親貪腐案牽連、被丢在軍區大院外自生自滅的少女。
我在冬夜的路燈下發現她。
渾身是傷的少女蜷在雪堆裡,忽然伸手攥住我的褲腳。
我不顧母親和姐姐的反對把她帶回家,用零花錢請來醫生,一點一點把她從高燒昏迷中拉回來。
十六歲的宋淑桦就這樣留在洛家,成了我的“小尾巴”。
我翻牆去網吧,她在下面放風。
我被罰站,她默默陪到深夜,手裡還揣着偷偷帶來的熱飲。
我被人找茬,她頭一個站出來,被打得嘴角滲血也要擋在我前面。
後來情窦初開,我們躲在别墅後院的桂樹下接吻。
笑得像兩個偷吃糖的孩子。
直到她十九歲那年,執意要去最艱苦的邊防部隊。
“西衍,你等我。”
“等我立了功,替父親正名,就能堂堂正正回來嫁給你。”
她一遍遍親吻我的唇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