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頁)

“你的懷疑是對的。”

“什麼意思?”

“他有另一個銀行賬戶。”

我心跳加速。

“餘額是多少?”

“52萬。”

我愣住了。

“加上那83萬,一共135萬。”李律師說,“這是他5年的全部積蓄。”

135萬。

我的腦子嗡嗡的。

“怎麼查到的?”

“你給我的銀行流水裡,有固定轉賬記錄。”她說,“每個月有一筆5000元轉入另一個賬戶。我順着查下去,找到了。”

“那5000,是他說給他媽的……”

“根本沒給。”李律師說,“是轉到他自己的另一個賬戶。”

我閉上眼睛。

每個月給他媽5000。

這句話他說了5年。

我還因此覺得他孝順。

原來,一分錢都沒給。

全進了他自己口袋。

“晚晴,”李律師說,“我建議你盡快提起離婚訴訟。”

“為什麼要快?”

“他知道你發現了,肯定會轉移資産。”她說,“趁他還在住院,動不了,先凍結賬戶。”

“好。”

“還有一件事。”

“什麼?”

“你那20萬貸款,”李律師說,“我幫你查了,他住院期間,你的貸款用于支付他的醫療費用,這筆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意思是?”

“離婚時,他要承擔一半。”

我點點頭。

“謝謝你,李律師。”